据该工作室吴亚平博士分析,多方利益牵涉使得小产权房有了独特的生存空间。小产权房直接在集体土地上开发建设,土地未经征用走招拍挂流程,不必缴纳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,土地成本近乎为零,较低的售价对于购房人很有吸引力。
国土部有关人士的接连表态,显示出小产权房的清理已势在必行。王宗亚表示,国土部将联合相关部门选择小产权房问题相对突出的城市,开展试点清理,目前正在研究试点城市名单和试点方案。
小产权房该如何清理,也成为刚刚闭幕的全国两会上代表、委员关注的话题。全国政协委员、山东财经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郭松海认为,对小产权房可区分对待,未销售的政府可收购转化为保障房。
“已出售的不太好处理。购买人群的条件不一样,有的符合保障房申购标准,有的不符合,总不能一栋楼里有的转为保障房,有的补交土地出让金转为大产权房吧?”郭松海表示。
“现在的政策背景有了新变化,解决小产权房的思路可能也有新变化。”一位业内人士分析,解决小产权房问题,关键是要对我国城乡二元土地所有权结构重新审视。“如果仅就小产权房提出具体的解决措施,无异于头痛医头,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。在经济社会的巨大利益驱动下,还会出现小产权房第二代、第三代。”
也有业内人士建议,小产权房屡禁不止源于上述多方利益的牵扯,那么解决小产权房的实质就是利益分配问题,即如何分配土地利益,使得各方利益均达到最大满足。
有调查资料显示,被征用的农村土地收益分配格局大致是:地方政府占20~30,企业占40~50,村级组织占25~30,农民仅占5~10。
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任志强曾提出建议,要淡化小产权房建设用地的集体所有制并非国有土地性质,允许城市和城镇周边的集体性质土地和小产权房的长期存在。在房价较高的一线城市试点,建立城乡一体化土地流转市场,赋予农民集体土地流转权,使小产权房转变为合法的商品房,参与到城市住房供给体系中。
全国政协委员、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也建议,要承认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所建的小产权房的合法性,与非法占用农地建设的小产权房区别对待。要深化土地产权变革,给予农村土地真正完整的产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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