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张是四川高校会计系毕业生,从今年3月开始到省城某单位试用,到现在已经7个多月了,但单位仍不与他签约。记者咨询该单位负责人,回答说:“国家有规定,大学生见习期是一年。”
是试用还是见习?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济南劳动保障和人事部门。据介绍,今年2月,为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,国家人事部等六部委出台了《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的通知》,规定各地要在认真考察用人单位的工作岗位、工作环境的基础上,将条件合格并有积极性的企事业单位,确定为见习单位。信誉好、有实力、接收见习生数量大的单位可以挂牌,成为“见习基地”。大学毕业生见习期限一般为6个月,最长不超过一年。济南市人事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,四川巴中市目前正在按《通知》的要求进行落实,积极筹划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,但截至目前,还没有一家企事业单位建立起正式的见习基地,因此社会上所谓的“见习”都是违规的。
据专家介绍,由于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没有相应的配套规定,一些缺乏社会责任的企业,便利用见习制度中存在的漏洞,故意混淆“试用”与“见习”概念,以“见习期”替代“试用期”,以此延长试用期。这样做无疑侵害了高校毕业生的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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