巴中市委出台了《中共巴中市委关于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党务公开工作。党务公开工作的时间为2011年4月下旬至今年年底。其中,4月下旬至5月下旬制发方案,6月上旬至10月上旬在巴中市委各部委、市级部门党组(党委)中具体组织实施,10月中旬至年底为督促检查整改阶段。
《意见》指出,党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,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,以《党章》和党内有关法规为基本依据,以尊重党员主体地位、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重点,以增进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,扎实推进全市各级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。坚持立党为公、执政为民,切实把党组织建设成为追赶跨越、加快发展的核心力量,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追赶跨越、加快发展的攻坚力量,把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成为追赶跨越、加快发展的先锋力量,通过党务公开,把组织行为置于阳光和监督之下,进一步增强组织的免疫力、战斗力、凝聚力和吸引力,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、司法公开、厂务公开、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等有机结合,统筹推进,为实现我市追赶跨越、加快发展,建设“两地两区一中心”的发展战略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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